2007年5月31日木曜日

Fw 牛乐 卖淫入宪不能再拖了 :)

卖淫入宪不能再拖了

送交者: 牛乐吼 2007年5月28日18:13:42 于 [天下论坛]http://www.creaders.org



八九六四后,中共为了避免社会动乱,化解民怨,抓了两件大事,一个是股市,一个是淫业,自那以后社会就不可阻挡地和谐起来了。

上次讲了股市,今天主要谈淫业。

中国的生存竞争很富有挑战性,我们人多地少物不博,缺水缺矿缺资源,活着确实挺不容易的,于是作官的拼命贪污捞足钱逃到国外,经商的加紧造假牟取暴利,连当教师也奋不顾身巧取豪夺诈人钱财,实在没有什么能耐的就打家劫舍杀人越货,大家一边自己偷鸡摸狗,一边指责他人道德沦丧。拒绝沉沦,拒绝堕落,以诚实的劳动默默奉献的,就是广大的性工作者,大家的姐妹们!

联合国估计,我国目前至少有七百万性工作者,奔波在大街小巷酒楼客栈,为家乡脱贫致富,为年迈父母治病抓药,为哥哥弟弟筹措学费,为家里田地交纳税赋。

据粗糙计算,一个妓女一天接客三个,平均每次一百元,一年工作三百天,营业额为90,000元。 700万娼妓一年的产值至少是要6300 亿人民币。再把那些卖艺不卖身,陪酒不配睡,打枪不打炮的边缘娼妓和她们的皮条的收入统统算进去,把提供色情服务的酒吧,旅馆,发廊,澡堂,饭厅等的收入也算进去,这个数字起码翻四到五番。整个色情业产值接近或超过2万5千亿。按中国政府统计数字,已经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十分之一。

如果再把成人电影,电视,录象,游戏,画报,杂志,特别是成人网站的业务统统计算出来,这个产值起码再翻一番,直逼国民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

妓女是我们社会的中坚,民族的脊梁,大国堀起的砥柱中流,她们是唯一的良心尚未泯灭,道德拒绝沦丧的群体,却一直忍受着社会的歧视和种种不公。她们忍受嫖客,皮条和共产党的三重盘剥和欺压,人格尊严和生命都没有保障。共产党三日严打两天扫黄,把妓女当摇钱树,连小姐的皮肉钱都要抢去共产,真是禽兽不如。

士兵上战场取人性命,可以带勋章做英雄,妓女上床给人快感,却要下牢房作囚犯;入党出卖灵魂的,是三八红旗手,妓女出卖肉体,却要一辈子抬不起头,这是什么世道?

她们的生存权,她们的尊严和人格,她们的事业,她们的未来应当由宪法来保护。

具体的修宪工作可以从如下几条着手:

比如宪法第一条应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由卖淫女和皮条客为社会中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七条 “卖淫经济,即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卖淫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鼓励和保障卖淫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十条 “妓女的生产工具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妓女的生产工具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或不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嫖娼权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嫖娼权和被嫖娼权。”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卖淫女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卖淫技术,完善淫业经济管理体制和妓院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嫖娼制,改进卖淫组织,以不断提高卖淫效率和经济效益,发展全民嫖娼业。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闲置淫业资源。
国家合理安排卖淫和嫖娼,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淫业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性生活和经济收入.

国家通过提高卖淫女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卖淫技术,完善淫业经济管理体制和妓院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嫖娼制,改进卖淫组织,以不断提高卖淫效率和经济效益,发展全民嫖娼业。"

等等,具体的由立法专家拟定。

有了宪法保护,卖淫业和卖淫女不再受社会歧视,她们不仅可以昂首挺胸地工作,还可以到高等艺术院校进修,提高专业技能,由国家定期组织考核,评定职称颁发证书,其中优秀的,应该同样享受国务院特殊人才津贴,还可以提拔到各级政府的领导岗位,同其它阶层的公民一样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前些日子中共提拔了一位党外人士任政府部长,如果不久再由妓女出任总理,中国就真正走入了久治长安的盛世。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青楼之远,则忧其淫。”趁这个长周末,酒足饭饱之余,再一次呼吁:

卖淫业入宪的问题不能再拖了。

0 件のコメント: